文化遗产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指的是一个社会群体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和传承下来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成果的总和。它包括有形的文物,如建筑、艺术品、工艺品等;以及无形的文化,如语言、音乐、舞蹈、风俗习惯等。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记录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和成就。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可分为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
有形遗产是指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遗产,包括:
无形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遗产,包括: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 “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无形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分成三类:一类是历史纪念物,第二类是考古遗址,第三类是建筑群。
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